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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坛如何备案,论坛要备案吗怎么备案

1,论坛要备案吗怎么备案

这个是肯定要备案的 上国家工信部门官网备案

论坛要备案吗怎么备案

2,论坛备案怎么弄

http://www.miibeian.gov.cn/
在这个网站先注册一个帐号,然后登陆,按提示填写一些资料就可以备案了
如果你直接在备案的时候说你是论坛 备案非常麻烦的
所以你最好弄个网站的主站 把论坛当作一部分 备案好备
要不非常不容易通过

论坛备案怎么弄

3,网站论坛怎么备案

个人论坛做普通备案就行了。备案是不收费的,您可登录我们网站到主机管理中填写备案资料,一般个人网站或公司网站,只要填写的资料准确、真实,不是违法网站,都可以通过备案。提交资料后,一般需要3-10天左右。一般没通过备案的原因是填写的资料不准确造成的,您可修改备案资料重新备案,可多次修改,直到通过备案即可。我的用户资料中有我们客服的QQ。   国际域名60元(续费65元)+M1型空间(100M,多线机房,FTP管理),网站免费备案。
网站备案联系你的虚拟主机服务商,他们代为备案的 ,湖北数据中心那里的虚拟主机不错的。
论坛需要专项备案,而专项备案需要有资质,个人注册不了 如果你的论坛是合法的,同时能够保证论坛内容不出现违法内容,那么久不会有什么事情,目前大多数空间都不让开论坛,留言板之类的东西了。备案审核也很严格。 你可以这样操作: 先做个个人网站,以个人站申请备案,成功后,用二级域名去增加论坛。

网站论坛怎么备案

4,怎样办理BBS专项备案

分三点来说明:

一 什么是BBS专项审批
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以下简称电子公告服务),是指在互联网上以电子布告牌、电子白板、
电子论坛、网络聊天室、留言板等交互形式为上网用户提供信息发布条件的行为。
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拟开展电子公告服务的,应当在向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
或者信息产业部申请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或者办理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时,
提出专项申请或者专项备案。

二 申请BBS专项审批应具备的条件
开展电子公告服务,除应当符合《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确定的电子公告服务类别和栏目;
(2)有完善的电子公告服务规则;
(3)有电子公告服务安全保障措施,包括上网用户登记程序、上网用户信息安全管理制度、技术保障设施;
(4)有相应的专业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能够对电子公告服务实施有效管理。

三 申请BBS专项审批应准备的材料
1、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 公司章程复印件
3、 验资报告复印件
4、 法人和所有股东身份证复印件(股东为企业的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5、 专线接入或主机托管协议复印件
6、 专线接入或主机托管提供商的ISP或IDC证复印件
13、BBS补充协议(与主机托管商签定)
14、三个人(版主)的身份证复印件和简历

楼上你说的是ICP备案,是非经营性ICP备案,对于BBS,都必须做BBS专项审批,才算是合法的论坛。

对于这一块我建意,如果你有时间可以去做一下,材料不是很多。只是批起来很麻烦,如果你不怕出问题,管理得很好的话,也可以目前不用申请。毕竟现在网站上面90%以上的论坛都没有做过BBS专项审批的,范围很广,不是一两天就能管理得过来的。

最后说明,如果开了论坛,希望能认真负责的去管理好,杜绝不良非法信息在你论坛里传播。

5,论坛网站如何备案

一、论坛备案的必备条件  首先,申请论坛备案必须申请ICP证或者进行ICP备案。ICP证全称“《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互联网信息服务”是指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有偿提供信息或者网页制作等服务活动。经营性ICP,经营的内容主要是网上广告、代制作网页、有偿提供特定信息内容、电子商务及其它网上应用服务。国家对经营性 ICP实行许可证制度,各公司必须办理 ICP 许可证。ICP 证的申请条件:经营者为依法设立的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0万元人民币;有与开展经营活动相适应的专业人员;有为用户提供长期服务的信誉或者能力;有可行性研究报告和相关技术方案;有必要的场地和设施;最近三年内未发生过重大违法行为;有业务发展计划及相关技术方案;有健全的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措施,包括网站安全保障措施、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用户信息安全管理制度;服务项目属于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和医疗器械等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有关规定须经有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已取得有关主管部门同意文件;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二、向住所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提交论坛备案申请三、论坛备案流程及办理时间(一)对于新办互联网信息服务申请的审批时限  对在申请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时提出电子公告服务专项申请的,或者在办理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时提出电子公告服务专项申请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或者信息产业部应当在 60日内审查完毕。对符合条件的,连同互联网信息服务一并予以批准,并在经营许可证或备案文件中专项注明;不符合条件的,不予批准或者不予备案,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二)对于已取得经营许可或者已履行备案手续的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申请电子公告服务的审批时限  对于已取得经营许可或者已履行备案手续的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拟开展电子公告服务的,应当向原许可或者备案机关提出专项申请或者专项备案。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或者信息产业部应当自收到专项申请或者专项备案材料之日起 20个工作日内审查完毕。经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批准或者备案,并在经营许可证或备案文件中专项注明;不符合条件的,不予批准或者不予备案,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对于新办互联网信息服务申请的,其审批流程与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审批流程图相同;
需要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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